轻信有“特殊渠道”进省内高校,高考生被骗5万还错过入学
近日,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招生诈骗案,以真实案例警示大众,切勿落入“陷阱”毁前程。
2024年高考后,考生小张的成绩未能达到其心仪省内高校的录取分数线,焦急万分之际,小张父母通过朋友介绍结识了王某,王某声称自己与多所高校领导“关系密切”,可以通过“特殊渠道”帮助小张进入省内高校就读,但需要一些“打点费”。在王某花言巧语和“保证成功”的承诺下,小张一家先后向王某支付了近5万元。其间,小张通过正规报考流程获得了省外一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,但王某欺骗小张再等等,别去省外高校就读。
随着开学日期临近,王某以“手续正在办理”“领导外出考察”等各种理由拖延时间,之后又以虚假的学籍报告、新生报到表等入学资料继续骗取被害人信任,直至2024年12月,小张仍未能入学,小张一家才意识到被骗。小张不仅没能进入所谓的省内高校,也错过了省外高校的报到机会。当同龄人都已在大学校园里开启新征程时,小张却只能在老家的一家手机店帮忙做销售员。
2025年4月,案件移送衢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。通过检察官的法治教育和情理感化,王某自愿认罪认罚,并表示愿意退赔违法所得。最终退还了全部诈骗赃款,并主动对小张进行了额外补偿。后经审查认定王某的行为涉嫌诈骗罪,应当依法提起公诉,鉴于王某欺骗被害人小张,致使其错过大学入学机会的情节恶劣,检察院建议依法从重处罚,获法院采纳。
2025年8月,王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缓刑一年四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。
办案检察官表示,每年考试季、开学季前后是入学诈骗案件的高发期,犯罪分子往往利用家长“望子成龙”的心理和对招生政策的不了解,虚构“特殊关系”和“内部指标”实施诈骗。识别招生诈骗应注意:一是正规招生没有“活动经费”“内部指标”“特殊名额”。二是切勿相信任何“保证录取”的承诺。三是要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。
(原标题:望子成龙落入陷阱 招生骗局害人害己)